【研究生培养】关于做好河南大学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牵头单位:
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现就我校2021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盲评人员范围
1、博士学位申请者;
2、硕士学位申请者。
二、盲审工作及提交材料要求
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领导,具体由研究生院和学位点牵头单位分工协作,认真落实。申请博士学位的全部论文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号尾号为0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其它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由学位点牵头单位负责,培养单位具体落实,通过校论文送审平台进行送审。
由研究生院负责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要求如下:
1、论文格式要求。
盲审学位论文统一使用指定的论文封面(见附件1),论文中所有涉及到导师和作者的直接信息(导师姓名、作者简历、致谢、发表论文中的作者和导师姓名等)均不得出现在被盲审的学位论文材料中。
2、时间安排。
请各学位点牵头单位在11月1日前将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相关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
3、材料要求。
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的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一份。
电子版材料:
(1)pdf版和word版论文(命名格式:10475_学号_LW);
(2)txt中文摘要(命名格式:10475_学号_ZY);
(3)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命名格式:10475_XXHZB);
(4)学位论文盲审汇总表(见附件3)。
由学位点牵头单位负责的硕士学位论文评审时间节点可参照研究生院的执行。
三、学位论文盲审结果的反馈
研究生院以书面形式将评审意见和评审结果及时通知各学位点牵头单位。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节点进行论文评审工作。
研究生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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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盲审汇总表.xls】已下载16次
新闻网址:http://grs.henu.edu.cn/info/1178/675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