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 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评估指标体系(试行)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标 准 |
自评得分 |
实际得分 |
队伍建设 |
人 员 配 备 |
专兼职人员的配备、聘任、驻所时间符合“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规定(配备、驻所时间各占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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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结 构 |
正高职称占总人数的30%,15分;副高以上职称占总人数的6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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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结 构 |
博士学位占30%,15分,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占80%,1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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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类) |
重大项目,50分/项,重点项目35分/项,一般项目25分/项,后期资助2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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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人文 社科项目和其他部委项目 |
教育部重大项目40分/项,重点项目30分/项,一般项目25分/项,后期资助20分/项,其他专项10分/项;其他部委社科类项目1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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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人文 社科项目 |
省社科规划重大项目25分/项,重点项目15分/项,一般项目10分/项; 省政府决策招标项目10分/项;省科技厅软科学项目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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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 |
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招标项目、创新团队支持计划、重点研究基地项目1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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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 向 项 目 |
到账经费达到10万元的项目,5分/项,10万元以上的项目,每增加2万元,计1分,最高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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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 |
论文 |
权威核心期刊(A\B类)A类权威期刊30分/篇,B类权威期刊25分/篇, 其他CSSCI期刊10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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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权威出版社30分/部,其他出版社8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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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影 响 |
新华文摘全文转载30分/篇,摘要1/2以上或1500字以上20分/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20分/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专论25分/篇,理论版3000字以上15分/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中国社会科学报文摘专版刊登或推介,10分/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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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奖励 |
国家级奖 |
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35分/部; 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类),5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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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奖 |
省哲学社会社科成果奖一等奖30分/项,二等奖15分/项,三等奖5分/项; 省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25分/项,三等奖,5分/项; 省政府发展成果奖一等奖25分/项,二等奖10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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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 |
特等奖15分/项,一等奖5分/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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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术 荣 誉 |
长江学者,50分/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20分/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0分/人;中原学者,20分/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0分/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分/人;省优秀专家10分/人;河南省高校社科优秀学者,10分/人;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分/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分/人;高校科技创新人才,5分/人;河南省高校社科年度人物,5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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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服务 |
服务决策 |
研究成果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30分/份,研究成果被厅局级单位、大中型企业采纳(有正式公文)或得到有关主要领导批示的,15分/份;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委《政策研究》、教育厅《资政参考》收录,5 分/篇,按教育厅要求及时报送应用类研究报告,2分/篇,最高计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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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教 学 |
成果被采用为教材且所转化教材获得国家精品教材的,30分/部,获教育部“十二五”规划教材的,10分/部; 博士毕业论文获全国优秀博士论文,30分/部,获河南省优秀博士论文,10分/部;硕士毕业论文获河南省优秀硕士论文,5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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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推 广 |
编辑有资政类活页刊物,并分送有关领导和部门,2分/期,最高计24分; 在中央媒体举行专题讲座,30分/专题;在省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10分/专题,在地市级媒体举行专题讲座,5分/专题。在地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举行讲座,5分/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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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支持 |
经 费 投 入 |
依托高校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基地的运转需要,并列入学校年度预算,20分; 另按不少于省财政投入经费1:1的比例进行配套,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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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础 设 施 |
科研办公和图书资料用房分别不少于200平米,20分;有能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计算机、复印机等办公器材,20分;有满足科研工作需要的专业图书资料,10分。 |
注:1、指标中考察项目、成果、奖励等均应为本基地成员承担或发表,且与基地研究方向具有一致性。
2、横向项目须出具学校财务提供的收款票据。
3、社会推广应出具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