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单位:
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启动,根据《郑州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郑办〔2009〕40号)规定,该奖是郑州市委委托郑州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委员会评定的市厅级奖项。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申报参评的成果必须是2022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在国内正式出版、刊发或撰写的研究成果。包括下列四类:①著作类,包括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教材、古籍整理出版物、通俗读物、研究资料、地方志书;②论文类,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③调研报告类,包括针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做的重大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④研究、宣传社科理论的电子出版物以及在市级以上传媒播发的音像制品。
此外,曾经申报开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申报参评;申报参评此次成果奖的成果,不能再申报开封市社科优秀成果奖。
二、申报材料
1.论文期刊类应有推荐单位审核盖章的复印件一式2份(复印件A4纸左侧装订);著作类、调研报告类、电子出版物或音像制品类原件一式2份;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左下方)的《申报表》一式2份,申报表应装订(放置)于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著作的封面上;申报单位要按经济、文史、哲政、教育分类汇总,填写《分类汇总表》,同时发送《申报表》和《分类汇总表》的电子版。
2.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以成果复印件的形式申报的,复印件必须包括刊物的封面、封底、目录页、论文全文。推荐单位须将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核对确认后,在其首页签署“已审核”。
3.调研报告被党委、政府采纳的证明、领导批示等可以是复印件,但须经推荐单位审核并盖公章确认。由7名以上作者完成的申报成果,须在申报表上按顺序填写前7名作者(含申报人,著作仅限主编、副主编,不超过7人)。参评者每人限报1项成果,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所有署名作者的同意,并确定1人为申报者。凡申报成果、申报表无初评单位意见和印章,不予受理。
三、报送时间、地点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积极做好成果征集工作,在10月14日-16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金明校区原财务大厅三楼316室)。
联系人:张若翔 赵稀珍 陈伟
联系电话:0371-22666159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4年9月14日
附件: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