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河南大学2023年度科研实验室(平台)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申报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育人和实践育人水平,推动科研实验室(平台)面向本科生全面开放,增加本科生参加科研训练和科研活动的机会,深化科教融汇,有效提升学生综合实践能力,根据我校“双一流”建设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特设立科研实验室(平台)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项目申报安排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包括课题发布和选择参与两部分。
本次课题申报在“本科生科研实验项目系统”上进行,系统网址sjjx.henu.edu.cn,账号为学生学号或教师工号,密码为登录校园网的密码。如有遗忘,请联系网络中心。
1.项目发布:教师和学生均可发布科研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
(1)教师——发布课题——学生选择参与——教师制定项目负责人——组队成功——项目申报完成
(2)学生——发布课题——指导教师审核——学生选择参与——组队成功——项目申报完成
教师发布:在系统下载河南大学科研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申报书(教师版),然后上传。注意,系统信息中,项目简介需认真填写,学生将根据项目简介的内容选择是否要申报该项目。
学生发布:在系统下载河南大学科研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申报书(学生版),然后上传,发布前,需确定依托实验室和指导教师。注意,系统信息中,项目简介需认真填写,学生将根据项目简介的内容选择是否要申报该项目。
2.项目参与:学生可通过“本科生科研实验项目系统”,查看教师和其他学生发布的项目,根据自己的兴趣和特长,选择参与项目。
项目团队组建:通过系统,教师和学生可进行双向选择,最终组建项目团队。
项目申报结束后,请各学院导出项目申报汇总表。
二、申报要求
(一)该项目申报必须依托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实验室(平台),实验室(平台)名单见附件1。
(二)指导教师应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科研和组织协调能力。热心指导科研实验室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并围绕实验计划项目的技术理论、实验方案设计、工作路线和安全教育等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指导,定期组织学生交流研讨。
(三)参与学生应学有余力,项目需在不影响正常课程学习的情况下进行。
三、项目要求
(一)已立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科研项目不能重复申报科研实验室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
(二)每个项目的指导教师不能超过2位,项目组学生成员不少于3位,不多于5位。
(三)项目负责人仅限大二学生(五年制可以是大三学生)。不接受毕业年级作为项目组成员。
四、限项要求
(一)每个实验室(平台)限报项目数见附件。
(二)每位指导教师参与指导项目不能超过2项,如已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科研项目,则指导的大创项目和开放性课题总数不超过3项。
(三)每位同学同时只能参与一项学生科研项目(学生科研项目指大创和开放性课题)。
五、截止时间
(一)课题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5日
(二)申请参与课题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12月5日。
(三)学院上交汇总表时间2023年12月8日前,需上交汇总表纸质版(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到邮箱hndxsjk@henu.edu.cn。
六、注意事项
(一)学生如果已线下组队成功,请勿在申报书中填写多人信息。应在申报书中填写负责人信息,其他成员在系统选择参与该项目。
(二)如果教师认为申请的学生不适合发布的项目,请在驳回后,在系统上再点一下删除,未被删除的学生没有参与其他项目申报的资格。
(三)该项目将设立专项经费予以支持。具体金额最终根据项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立项后另行通知。
(四)请各科研实验室(平台)严格按照限项要求,做好评审和推荐工作,并在申报书科研实验室(平台)意见处盖章。
(五)按照开放性课题管理办法,开放性课题与大创项目联动。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申请转化为大创项目。请各位同学提前阅读管理办法,了解团队成员的申请转化意向。
(六)各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学院请做好资格审查,凡是之前参与过(包括主持)学生科研项目,尚未结项的,不符合本次申报要求,凡之前参与(包括主持)的学生科研项目,结项未通过的,不符合本次申报要求。凡是被查出项目组成员(包括负责人)有不符合申报要求者,不论项目处于何种阶段,一经发现,直接撤项,按照结项不通过处理。
(七)为确保教师指导质量,原则上指导教师同时指导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请指导教师申报本次项目时,考虑已指导的23年大创项目和将来要指导的24年大创项目,避免转化时出现无申报资格的情况。
(八)2024年大创项目的申报和2023年大创项目结项时间,以高教司和省教育厅通知为准,本次申报的开放性课题中期检查时间,以明年教务处实际通知为准,孰先孰后现在无法确定。
(九)项目执行时间为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具体结项时间以届时通知为准。参与24年大创项目转化的,待转化后按照24年大创项目管理,结项时间在2025年5月左右。
(十)当页面内容无法显示时,请按照附件4对浏览器进行设置。
六、联系人
教务处实践科 商道真 魏聪聪 22815652
人文社科研究院 王老师 0371-25551957
附件:
附件1:省部级以上科研实验室(平台)名单及申报限额-2023.xlsx
附件2:校发2022-135关于印发科研实验室(平台)面向本科生开放性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3:校发2022-137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