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申报】关于开展河南省⾼校中华优秀传统⽂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中华优秀传统⽂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省委教育⼯委省教育厅决定设⽴“河南省⾼校中华优秀传统⽂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题要求
本项⽬申报设选题指南(⻅附件)。申报⼈既可以参照选题指南申报,也可以结合⾃⾝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拟题⽬申报,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研究课题应坚持以中华优秀传统⽂化的重⼤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向,⿎励围绕古⽂字、考古学、传统典籍等开展研究,深⼊发掘中华优秀传统⽂化资源及其当代⽂化价值,创新转化成果,服务时代需求。
⼆、申报限额
本项⽬实⾏限额申报。“双⼀流”⾼校每校不超过10项,省特色骨干大学及特色骨干学科建设⾼校每校不超过5项,其它本科高校每校不超过2项。
三、资助经费
本项⽬分为重⼤项⽬和重点项⽬两类。重⼤项⽬每项资助研究经费20万元,重点项⽬每项资助研究经费6万元。
四、申报条件
(⼀)申报⼈应为⾼等学校科研教学⼀线在职⼯作⼈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严谨的学术作⻛、较⾼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围绕申报课题有⼀定的研究积累,在研究周期内有充⾜的研究时间,具有独⽴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作,所在学校能够承诺并兑现所要求的配套资助经费。
(⼆)重⼤项⽬申报⼈具有正⾼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项⽬、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项⽬,原则上不超过55岁(1968年1⽉1⽇及以后)。
(三)重点项⽬申报⼈应具有副⾼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主持完成过国家社科基⾦项⽬、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项⽬,原则上不超过50岁(1973年1⽉1⽇及以后)。
(四)具有以下情况之⼀,不能申报:
1.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经费资助的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和成果;
2.有在研的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重⼤项⽬;
3.所主持的河南省⾼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三年内被撤销者;
4.已申报教育部中华优秀传统⽂化专项的课题。
五、结项要求
重⼤项⽬研究周期原则上为5年,重点项⽬研究周期原则上为3年。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次,⼀般不超过1年。结项具体要求如下:
(⼀)重⼤项⽬结项时应达到以下条件:
1.出版学术著作不少于1部;
2.在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4篇及以上(主持⼈⾄少2篇);
3.新获批省部级及以上项⽬1项及以上;
4.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奖励1项及以上;
5.成果推⼴及应⽤:撰写有研究报告(需地厅级党政机关采纳或省级及以上领导批⽰)或在省级及以上内参刊物采⽤或成功申请国家专利或在⼈⺠⽹、光明⽹等主要官⽅媒体刊发推介或搭建省级数据库平台等。
(⼆)重点项⽬结项时应达到以下要求之⼀:
1.主持⼈出版学术著作1部,并在全国中⽂核⼼期刊发表论⽂不少于1篇。
2.主持⼈在全国中⽂核⼼期刊发表论⽂不少于2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少1篇)。
以上结项成果均须标注“河南省⾼校中华优秀传统⽂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字样和项⽬编号。
六、申报办法
1.申请⼈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填写《河南省⾼校中华优秀传统⽂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请书》⼀式3份,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1套(论⽂需封⾯、⽬录、正⽂⾸⻚的扫描件,著作需封⾯、版权⻚、⽬录⻚的扫描件),须携带证明材料的原件审核复印件(审核后原件当场退回),然后在复印件上加盖人文社科研究院公章。
2.《河南省⾼校中华优秀传统⽂化传承发展专项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
3.以上材料纸质版须于2023年10⽉9⽇下午4点前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55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2156@henu.edu.cn邮箱。
七、申报要求
1.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审核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专著、项⽬、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的申报资格,追究相关责任,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
联系⼈:王⽼师 牛⽼师 25551957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9月26日
附件1 河南省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重大专项选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