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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2025-10-21 21:10

根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豫科[2022]119号)和《关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相关事项的通知》(豫科基[2023]3号)规定,为切实做好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的项目范围

(一)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

(二)当年立项、执行42个月以上结题申请不予受理。

二、集中结项验收时间

(一)第一次受理时间:515615日。

(二)第二次受理时间:10201115

三、结项验收流程

(一)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项目负责人登录省科技厅“河南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系统”(http://kjbg.hnkjt.gov.cn),按要求撰写和提交项目科技报告,经审核后获取《科技报告收录证书》。

(二)填报结题申请。项目负责人登录“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系统”(http://nsf.hnkjt.gov.cn)填写《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决算表》等材料,并上传支撑结题相关成果附件,其中论文成果均应当按规定标注“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英文标注“Supported by Natural Science Foundation of Henan”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能作为项目结题验收材料)。指导立项主持人无需填报,系统上传空表。

(三)结题成果预审核。科研院对照立项申请书审核结题项目成果完成情况,并按照结题项目所属科学领域组织省内校外验收专家组。

(四)获取成果登记证书。获批经费立项主持人登录“河南省科技成果登记系统”(https://cgdjxt.hnkjt.gov.cn/web/)填报基于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获取情况。经科研院、教育厅及科技厅审核并获得授权后,由主持人上传至结题系统。指导立项主持人无需申请。

(五)验收及备案。受省科技厅委托,科研院作为依托单位验收组织者和责任主体,根据结题项目所属科学领域组织校外同行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省科技厅对结题验收通过的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统一发放结题证书。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方 式: 科研院项目管理办公室 0371-66598258

系统技术支持:省技术支持平台0371-65974111

科技报告咨询:省科技情报中心0371- 65967098 65966247 65954220

成果登记咨询:省技术情报中心 0371-65995172、65974075


附件: 关于开展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及附件.zip